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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6-03-31  浏览次数:74次   [返回列表]     打印

    黑龙江省缴存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自助办理,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一)打开浏览器,搜索“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

    (二)已有账号可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或通过“全省事APP”扫码登录;无账号点击“去注册”完成账号注册

    登录成功后,进入网站首页;若申请人没有电子签名,可以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空间我的印章”完成电子签章后再进行申报。

    (三)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



    二、进入公积金贷款一件事

    (一)选择“个人一件事”;

    (二)选择“生活”;

    (三)选择“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


    三、贷款信息录入

    (一)选择购房地所在区域,点击“确认”;


    (二)“贷款公积金中心”选择“黑河市公积金中心”,录入“网签合同编号”,点击“确认”,其余选项选择“是”;


    (三)阅读填报须知,了解申请贷款条件及注意事项,勾选“我已阅读”,点击“下一步”;


    (四)条件检测,显示条件符合后点击“下一步”;


    (五)录入贷款信息,有“*”标识为必填项,部分选项根据选择缴存公积金中心及网签合同号可自动反显;


    注:1.“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是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选择后自动反显申请人公积金账号、公积金缴存情况等信息,无需手动录入; 

    2.“是否异地贷款”是指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一致,按实际情况选择,省外公积金缴存职工请在线下窗口申请;

    3.“是否月对冲”是指是否想要办理按月委托签约业务,将每个月缴存的公积金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月供。

    (六)配偶信息录入

    “婚姻状况”会自动反显,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手动更改;

    注:“本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住房”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

    (七)房屋信息录入

    根据网签合同编号可自动反显部分房屋信息,未反显信息按照购房合同内容填写;

    (八)贷款信息及不动产抵押信息录入

    全部信息录入完成,点击“下一步”。


    注:1.“贷款年限”以年的整数倍确定,最短为1年,最长不超过30年;“首付款金额”按照购房合同签订的首付款金额录入;

    2.“申请贷款金额”应录入测算过的、与购房合同相符的公积金贷款金额;

    3.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照您的需求自主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相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递减;

    4.“还款账号”为用于偿还贷款的委托银行卡号。

    四、上传贷款申请资料

    (一)请用户更根据要求,按下图中所列顺序依次生成电子表单、上传图片资料,资料全部上传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三)弹出提交成功提示,贷款申报完成,贷款经办机构会拨打您预留联系电话告知审批情况及办理进度。


    (四)点击“我的办件”找到您提交的贷款,点击“查看详情”即可查询贷款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