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也不收取任何费用。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可直接到业务服务大厅或通过登录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hhgjj.org.cn)、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了解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情况,按正规、合法渠道申办。
二、开展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缴存职工使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返还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并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构成严重失信行为的,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并将有关情况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开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对于中介组织及个人涉嫌协助缴存职工伪造、变造虚假材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违法行为;我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收取“好处费”,充当幕后“保护伞”行为;以及住房公积金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检举线索,我中心将严守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黑河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56-825072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456-8286012。电子邮箱:714157309@qq.com。
特此通告。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