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结息公告
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顺利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确保账户数据安全准确,自6月29日16时起,管理中心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业务,同时暂停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12329热线(自助语音功能)服务。7月2日起,所有业务恢复正常。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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