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健身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5]61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35%下调至2.1%。
二、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0.25个百分点,由4.25%下调至4.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下调至3.5%。
三、从2015年3月1日起,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 10% 执行。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