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启封手续:
1.缴存人与原缴存单位恢复工资关系;
2.缴存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转移至新缴存单位继续缴存的。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材料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申请表》。
四、服务对象
缴存单位。
五、办结时限
实时办结。
六、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的,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将职工账户变更为正常缴存状态。
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