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中心简介
中心领导简介
科室简介
分中心介绍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
省级政策
市级政策
业务指南
缴存
提取
调整
贷款
便民服务
贷款计算器
贷款速算表
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下载中心
单位版业务手册
单位版业务插件
业务表册
业务材料

缴存

    个人账户设立一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7-31  浏览次数:12642次   [返回列表]     打印

    一、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新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

    2.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材料

    1.开户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服务对象

    缴存单位。

    五、办结时限

    实时办结。

    六、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的,为缴存人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生成个人账号。

    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