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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3  浏览次数:25次   [返回列表]     打印
    黑市房金管办发〔20263

    中省市直各单位、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切实满足全市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安居的民生作用,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状况、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的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个人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夫妻组合贷款最高限额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至申请贷款业务时间不超过五年)及高层次人才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贷款的,由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调整为75万元,夫妻共同贷款额度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三、对新生育二孩、三孩家庭(20211231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家庭)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调整为75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额度由75万元调整为85万元,夫妻组合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