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二)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所需资料
(一)缴存人本人身份证;
(二)单位人员办理的,提供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四)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以不提供);
(五)缴存人本人银行一类卡(折)。
三、办理流程
(一)提取初审。提取人持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到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进行提取初审,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准予办理。
(二)提取复审。住房公积金业务复核人员对初审完成的提取业务进行复核。
(三)提取划款。提取业务复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向提取人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