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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

    公积金汇缴一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次数:12283次   [返回列表]     打印

    一、申请范围:缴存单位为职工汇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三、办理要件:无。

    四、办理流程: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窗口或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并资金缴存无误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