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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一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次数:12224次   [返回列表]     打印

    一、申请范围:职工退休、调转、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中断缴存的,单位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1、网上办理无需要件。

    2、窗口办理要件: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窗口或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