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黑河行政区域内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工作调动的;单位合并、分立及其他需要办理转移业务的,原单位应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二、办理要件:
1.网上办理无需要件。
2.窗口办理要件: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窗口或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