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偿还黑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三)夫妻双方共同提取的,需同时提出申请,先提取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再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所需资料
(一)缴存人个人申请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缴存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三)本人银行一类卡(折)。
三、办理流程
(一)提取初审。提取人持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到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进行提取初审,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准予办理。
(二)提取复审。住房公积金业务复核人员对初审完成的提取业务进行复核。
(三)提取划款。提取业务复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向提取人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