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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9  浏览次数:4896次   [返回列表]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和有关政策法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5万元,缴存职工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还款最大年龄由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 5年。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